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的事故救援
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3人遇难,156人1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2013年11月22日,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发生破裂,原油泄漏。在抢修过程中,管道破裂处起火,引发爆炸。事故造成斋堂岛街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另据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发生后,石化区内在校学生、幼儿被紧急疏散,师生无一伤亡。除开发区第二中学,其他学校、幼儿园具备复课条件,2013年11月25日复课。

22日凌晨3时许,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上午10时许,抢修过程中,管道破裂处起火,爆炸。
相关问题解答
1、这次爆炸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
2013年11月22日凌晨,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随后在抢修过程中发生爆炸,爆炸点位于斋堂岛街。
2、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有多大?
爆炸共导致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5亿元人民币,周边部分道路、市政设施及居民房屋受损严重。
3、事故责任最终是怎么认定的?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石化集团及地方政府部门在管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责任,共48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4、事后采取了哪些改进措施?
国家此后加强了油气管道安全排查,推动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并完善了应急管理机制,中石化也开展了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了输油管道的监测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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